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30日電 (譚偉旗 李欣悅)近日,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來了一名當事人,臉上充滿了笑容,并表示該院為其辦了件暖心事。
據悉,此案件中,原告婚慶公司承接了被告婚禮現(xiàn)場布置,婚禮結束后被告以婚禮布置現(xiàn)場不滿意為由不支付剩余尾款。
在開庭之前,該院中心法庭庭長劉淑宏鑒于雙方分歧較大,矛盾較深,并且案件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,為妥善解決糾紛,從社會穩(wěn)定大局出發(fā),組織訴前調解和訴中調解。
由于被告不同意調解,二次調解均未達成和解,庭審后進行判決,判決被告立即給付原告尾款,但被告對于一審判決不服,便起訴到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,由于一審判決是符合法律事實規(guī)定的,通化中院審理后支持一審判決。
辦事既要有速度、力度、更要有溫度,經過該院中心法庭工作人員的溝通,判決后被告主動給付原告剩余尾款,于是書記員立即聯(lián)系原告并且把錢交到了原告手中,并且得到原告當事人的感謝,歲末多寒意,心暖是故鄉(xiāng),這個冬天,因解決矛盾而倍感溫暖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