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吉林新聞11月18日電 (譚偉旗 杜金澤)近日,一對夫妻到長春市寬城區(qū)人民法院司法釋明中心,將錦旗送到法官的手中。
據悉,2023年6月,被告夫妻倆通過簽訂《經營管理協議》的方式在原告處承包了一家幼兒園進行經營管理,后因經營不善,無法按時支付相關費用。
于是,二被告向原告出具《欠條》一份,并在欠條中寫明了欠付原告承包費的事實,承諾自愿以分期的方式支付原告30萬元,但卻始終未能履行。于是原告訴至法庭,要求二被告返還錢款。
經該院審理查明,原、被告簽訂合同后,被告未能按照約定交納承包費。經原告不斷的催要,被告遲遲不予履行,該行為構成了根本違約,同時其喪失了期限利益,應自合同解除之日向原告支付承包費并支付利息。
因雙方爭議較大,民一庭庭長張明遠特意在判后對夫妻二人開展了判后答疑工作,耐心地為二人講解了證據采信、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等方面的疑慮,成功地消除了夫妻二人對于該判決的抵觸情緒,放棄了上訴,并愿意配合原告交接幼兒園。
司法釋明中心的成立,幫助群眾真正地解決實際所需,從法律上正確把握和對待裁判結果,化解“法結”又解開了“心結”。下一步,該院將繼續(xù)認真落實判后答疑、司法釋明工作要求,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、安全感、滿意度。(完)